听,老照片“讲述”的江苏检察故事——盐城篇
9月26日下午,省检察院举办“老照片中的江苏检察故事讲述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赵铁实出席活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级机关工委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及新闻媒体记者代表等应邀到会观摩指导。
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讲述《筑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线——新中国成立后江苏首个经济大案攻克始末》
“案件历经85天,150余名办案人员对 14个市的287个单位、657人展开调查,形成了27册、总计5068页的卷宗……”讲述会上,退休干警“老王”与青年干警“小徐”通过一张张老照片展开对话,回顾了那个年代盐城检察人不惧艰难,以检察力量打击贪腐、守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历程。
1983年初至1985年9月,原盐城郊区某银行总账会计孙某某,多次收受某滴塑瓶盖厂厂长袁某某提供的收录机、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自行车、侨汇券等物品。当孙某某得知袁某某借承包企业之机,以搞活经济为幌子,钻国家政策空子大肆进行倒卖钢材、汽车等投机倒把活动,且“高价买进、低价出售”致使资金漏洞无法填补情况时,仍采取涂改银行限额结算凭证、开空头凭证等手段,多次作案,贪污银行库款达130万元人民币,给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9·29”大案被定性为建国后江苏首例特大经济案,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重视,要求依法严办。省检察院迅速派员赴盐指导成立“9·29”专案组,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动办理。最终,孙某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袁某某因犯贪污罪、行贿罪、投机倒把罪,均被判处死刑。此案在办理周期、办案干警、涉案人数、调查对象、涉及地区等方面,均创下了80年代盐城检察机关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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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老照片”中的历史故事,传承老一辈检察人的奋斗精神,全市检察干警将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正念与良知、专业与精进,守护万家灯火,领略满地繁花!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盐城市检察院、盐都区检察院